從今年2月1日起,《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開始強制實施,“新國標”規(guī)定紅木家具產品應具有產品保證文件。然而,記者近日發(fā)現在南昌紅木市場上,許多商家沒有按規(guī)定提供相應的證卡。
紅木是貴重家具及工藝美術品等用材,但其包含了黃花梨、小葉紫檀、酸枝木、雞翅木幾十種木材,之間的價格是天差地別。因此,市場上也有不法商家用低檔紅木冒充高檔紅木出售的現象。
家住省城的李女士,花近3萬元購買一套紅木桌椅。但“懂行”的朋友仔細鑒別后告訴李女士,這套桌椅只是入門級花梨木,并非貴價紅木。李女士購買這套桌椅時,銷售人員只保證了這是紅木,并沒有告知是紅木哪個種類。“買的時候我也不懂,就算真的是廉價紅木,也沒有證據投訴他們。”李女士無奈地說。
李女士遇到的情況在紅木市場并不鮮見,為了杜絕消費者被蒙蔽的現象,從2013年2月1日起,《新國標》開始強制實施,其中明確規(guī)定:紅木家具應具有產品保證文件,包括產品使用說明書、產品質量明示卡、產品合格證,俗稱“一書一證一卡”。據了解,產品質量明示卡如同身份證一樣,具有唯一可識別性。根據新國標要求,產品質量明示卡應明示該紅木家具的產品用材,寫明保修期、產品退換條件、產品保修條件及保修期內免費保修規(guī)定、超出保修條件及保修期的產品收費條件。
3月23日,記者隨同東湖區(qū)工商分局的執(zhí)法人員對轄區(qū)內紅木家具銷售場所進行檢查。在榕門路上的銘盛紅木、藝海紅木、楊記紅木等紅木家具店中,記者發(fā)現,店內紅木家具沒有按照新國標要求,擺放“一書一證一卡”。店主告訴記者,“這里賣紅木的都是這樣的,我們也不知道有新國標,更不清楚有什么要求。”工商執(zhí)法人員將新國標的宣傳材料發(fā)給經營者,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,要求其按照新國標要求整改到位。
滕王閣工商分局負責人表示:“產品質量明示卡的推行有利于消費者維權,若消費者購買家具時發(fā)現貨不對板,或者購買后進行檢驗發(fā)現與明示卡標注內容有出入,都可以將產品質量明示卡作為證據,向商家提出索賠。紅木家具身價較高,購買前,應該自己多學習了解一些紅木知識,最好選擇知名品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