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關陷阱
2011年7月10日,上海市工商部門多路出擊,前往達芬奇位于上海的總公司、兩家分公司、三個展示廳和兩個倉庫緊急檢查,對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家具產(chǎn)品調查取證。
300萬元公關合同
對方拿出一份準備好的300萬元公關合同,分三次付清。黃志新明白那合同的條款跟價錢沒的商量
2011年7月10日播出的“達芬奇‘密碼’”影響巨大,達芬奇家居深陷被動。手足無措之時,達芬奇的股東們想到的不是通過法律手段“討公道”,他們更愿意相信“ 潛規(guī)則”。
“我們是新加坡人,在中國做生意,不認識什么有權位的官員。”達芬奇家居董事黃志新對財新新世紀/a>[11.75 0.69% 股吧 研報]》記者回憶,7月11日,經(jīng)負責上海門店的小股東樊計超介紹,他們輾轉找到一位名叫孫國軍的北京某地產(chǎn)公司副總經(jīng)理。
“7月14日早上,孫國軍給我打電話,說找到‘那幫人’了,讓我趕緊過去。”黃志新說,“他告訴我,等會兒來的那幫人,你們什么都不用談了,直接談錢就行了,錢談好了事情就擺平了。”
當天中午,黃志新先是見到兩男一女,又由他們帶到昆侖飯店對面的平安國際金融中心,見到了某香港上市公司總裁崔斌。崔在多家國內媒體擔任過高層職務,在京城媒體圈能量巨大。
根據(jù)財新《新世紀》記者調查,崔斌與《每周質量報告》報道“達芬奇‘密碼’”的暗訪記者“李總”相識,兩人曾于2011年6月一起參加了某企業(yè)組織的媒體赴美考察團。黃志新稱,崔斌給他看了手機里一起 旅游的照片。擺在黃面前的是一份準備好的300萬元公關合同,要求分三次付清。他明白那合同的條款跟價錢“沒的商量”。從當天下午兩點見到崔斌,簽完字后,崔派手下跟黃志新回公司蓋章、拿第一期120萬元的支票,“前后也就一個小時左右”。
這份“公關顧問服務合作合同”,乙方為“傳媒中國網(wǎng)(北京赫立傳媒廣告有限公司)”,其義務是“與各大主流媒體深度溝通,盡全力幫助甲方北京達芬奇家居有限公司化解媒體的輿論監(jiān)督,逐步幫助甲方平息事件的負面影響”。乙方主要公關服務內容包括:關鍵公關策略;核心媒體溝通(央視廣告部主要人士與相關欄目組核心人士的溝通);重點主流媒體專訪(邀請中央級主流媒體與其他重點主流媒體,對甲方進行專訪澄清);網(wǎng)絡公關服務(面對鋪天蓋地的負面報道,乙方將提供網(wǎng)絡公關服務,全力清除負面影響)。
公關合同的乙方授權代表陳金芳,是傳媒中國網(wǎng)常務副總裁;7月14日取走的支票和8月18日達芬奇家居打出的第二筆120萬元,收款方均為北京赫立傳媒廣告有限公司。據(jù)查,這是一家注冊于2002年7月的小型民營廣告公司,同時也是傳媒中國網(wǎng)的主辦單位之一,兩者在同一地點辦公。崔斌本人與合同的乙方并無法律關系。
唐英的450萬“和解金”
達芬奇家居完成給唐英的“和解金”打款當晚,潘莊秀華終于見到了“央視的人”
不過,真正進行公關顧問工作的還是崔斌。2011年7月14日付款當晚10點多,崔斌來到北京友誼商店頂樓的達芬奇家居辦公室,與潘莊秀華見了面。
“我們最關心的是和央視的記者談得怎么樣了。”潘莊秀華和黃志新得到的答復是,“那邊說了,要解決問題,你們和唐英的事情一定要擺平。”
“我們問怎么擺平?崔斌說唐英是有背景的,而且央視的人還講,為了做這個事情也花了不少錢,所以達芬奇要埋單。”黃志新直接問要多少錢,“崔斌打了個電話過去,說他們要800萬,賠款后,才可以安排見搞你們的人。”
接下去的兩天,達芬奇北京門店經(jīng)理、唐英的弟弟及雙方律師開始了艱難的談判,始終無法達成協(xié)議。
7月17日,央視播出“達芬奇‘密碼’2”。第二天,雙方迅速簽訂和解協(xié)議:達芬奇家居給付“和解金”450萬元,不再追討唐英所欠貨款,唐英放棄對達芬奇索賠484萬元的反訴要求。
7月19日下午,黃志新的妻子周彩文通過中國 農(nóng)業(yè)銀行[2.62 0.77% 股吧 研報],分兩筆給唐英在 中國銀行[2.92 0.34% 股吧 研報]北京 中關村[4.94 2.07% 股吧 研報]南街支行的開戶賬戶打去450萬元。7月20日和21日,唐英和達芬奇家居分別到東城區(qū)法院申請撤回反訴和起訴,獲得法院批準。
財新《新世紀》記者曾打電話聯(lián)系唐英及其家人提出采訪請求,對方一次表示聽不明白,另一次一聽是記者便掛斷電話。
7月19日,也就是達芬奇家居完成給唐英的“和解金”打款當天晚上,潘莊秀華終于見到了“央視的人”——崔斌稱呼這位“達芬奇‘密碼’”的暗訪記者“李總”為“李老師”。